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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4-13 23:27:04
作者: 成都创业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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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未来世界各国对于高新科技产业需求的愈加旺盛,我国在4月13日刚刚下发了一则《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指出了对于新型显示产业在未来10年中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下面,创业邦财税就带您一同了解其中的具体内容吧!
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目前海关检查中不予免除税务的产品目录以及技术设备,对未缴纳的税款提供海关认可的税款担保,并且准予国内企业在进口国外首台设备之后的6年中,可以分期交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在这6年中总共分为72个月,而每一年(12个自然月)国内企业需要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比率依次为0%、20%、20%、20%、20%、20%。在此需要格外注意的一点是,自国内企业进口首台设备之日起,对于海关缴纳的海关部分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是不予以退还的。但是海关不会对分期交纳的税款征收滞纳金,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购置国外新型显示产业产品的部分压力。
政策的实施,必然带来的是一个产业的兴盛。相信在未来的10年中,我们的国 家会出现越来越多国外企业的高新科技技术,不仅仅包括现在的新型显示产业,更是包括其他我国目前尚未掌握的技术产品和高新科技。相信在我国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也能在发展中于世界的科技之林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最 后,创业邦财税预祝我国未来在高新科技产业发展上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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