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 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商标变更的流程有哪些?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
商标变更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委托【创业邦】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